曹县院创新管理模式 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5-04-29 09:00:24 作者:朱淑媛 文章来源:法制时讯 浏览量:297061

      法制时讯4月29日讯:(通讯员 朱淑媛)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曹县院创新管理模式,采取目标推进责任管理方式,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落实工作责任,实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015年是山东省院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中的创新年,也是探索检察改革的关键年,曹县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不断探索创新有益的管理机制。设立创新与管理领导小组,由刘绍军检察长亲自任组长,陈永慧副检察长任副组长,本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小组下设五个管理推进组,分别是: 核心业务推进组、司法规范化推进组、队伍建设推进组、检务保障推进组、派驻检察室业务推进组。将各项业务目标的若干子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推进管理组,明确各推进组工作任务目标、小组成员工作责任、工作完成时限,实行定期定向定量督导推进落实制度。五个推进组分别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根据各自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动态调度和量化管理方式,定期调度与平时督促相结合,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管理。责任督导单位责任领导每月汇报一次任务完成情况,提供相应数据资料,由各推进组进行汇总,经由案管中心、政治处等部门核对后,公布调度汇总结果,进行通报。对完成责任落实清单任务目标的表彰

奖励,对不能完成责任落实清单任务目标的进行问责处理。

新的管理模式的推行,在全院逐步形成整体目标有协作、有协调,业务推进有督促、有落实,任务目标有担当、有责任,各项检察业务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