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院启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
时间:2014-08-20 14:57:17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量:297984

齐鲁法制网8月19日讯(通讯员王希玉 胡洪建)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8月18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树立执行权威,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据悉,此次专项活动共分前期准备、集中清理、督导检查、总结验收、排名通报等五个阶段进行,着力解决消极执行、规避执行领域的突出问题,执结一批涉民生、金融和其他类型的执行积案,切实提高实际执行率,切实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确保专项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方案》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务求取得实效。全市法院必须明确“摸清案件底数、规范执行行为、提高实际执结率”的工作目标,执结大批积案。要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务必穷尽执行措施、杜绝以调代执现象的发生。活动开展期间,对于违反财产报告令制度或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要采取“限高”、“限出入境”、拘留等措施,同时要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打击涉执行犯罪的行动结合起来运用。对于被执行人符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规定情形的,一定要将其纳入名单。对于被执行人抗拒执行、逃避执行构成拒执罪以及其他涉执行犯罪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三是加强宣传,扩大活动影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动员和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四是明确责任纪律,严格实施。五是巩固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