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院安排部署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时间:2014-08-20 14:57:17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量:366329

齐鲁法制网9月3日讯(通讯员 王希玉)9月2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法院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聊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景涛主持会议。

  黄伟东院长要求,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家一定要认识到当前这个形势,一定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保持高度的政治觉悟,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我们法院和社会打交道比较多,受腐蚀风险比较大,面临方方面面的考验。党风廉政建设要天天抓,一刻也不能放松。特殊阶段,传统节日面临更为艰巨的考验。中秋、国庆期间,上下级、部门之间不允许公款送礼,更不允许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送礼、宴请。在这个敏感时期,大家要绷紧廉政弦,增强“违反规定,时刻有被查处”的认识,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做好示范带动,以自身的示范带动使全市法院风清气正。

  黄伟东院长强调,要强化措施,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以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好八项规定。领导干部要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亲自过问,亲自查处,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氛围。纪检部门要发挥好监督作用,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执纪、问责、监督上,真正树立起应有的权威。对于存在的风险,要深入查处,警钟常鸣,不断进行通报,产生应有的效果。广大干部一定要严格自律,特别是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同志,要做到心中有数,不能抱任何幻想。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加强自律,规范言行,使自己合法行使好权力。这个时期是个非常重要的考验期,都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把反腐治标阶段的任务完成好。要认真贯彻上级的要求,做到知行合一。要坦荡做人,清白做事。要树立现代权力观,不要踩红线,宁做老实人,不做违法的“能人”,使自己更有底气行使好权力。

  聊城中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