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开展“四打击四规范”执法活动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时间:2014-08-20 14:57:17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量:297289

近期,费县食药监局抓住中秋节食品消费需求量大的有利时机,结合全县实际,积极开展食品监管风险隐患排查,着重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镇驻地食品批发商户的监管力度,集中力量开展“四打击四规范”执法行动,不断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该局以清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继续完善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并通过市场检查、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及时查处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购销行为。该局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食品流动摊贩加强宣传教育,指导并督促他们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规范其食品和原料的购销行为。

  三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该局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食品产品外包装、标签、说明书为突破口,严查生产经营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食品,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该局不断加大对农村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农家乐、集体用餐、学校食堂、农村食品配送车等重点业态、场所和对象的监督检查,加强高风险、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和处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79家,食品经营企业55家,食品经营户708家,餐饮服务单位208家,责令改正违法生产经营行为79例,立案查处35起,有效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全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