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被正式批捕 律师:同种行为再犯量刑可能略重
时间:2014-08-20 15:33:24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量:297338

昨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北京检察”官方通报:“2014年8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经海淀检察(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根据现有证据,于9月4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张默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早在2012年初,张默曾因聚众吸食毒品而被顺义警方抓获,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两年后,张默再次因涉毒被抓,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那么,张默涉毒案将面临何种量刑?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立伟律师表示,吸食毒品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就此而言,张默此次涉毒并不构成累犯之说,“这不属于从重处罚的法定量刑情节,但这是同种行为的再犯,量刑也有可能略重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