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侵占赔偿款 威海乳山法院成功调解
时间:2014-08-20 19:39:37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量:364816

威海齐鲁网9月4日讯(通讯员 刘春红 朱义全)日前,乳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侵占罪的刑事自诉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诉人予以撤诉,被告人则向其赔礼道歉并按期付清赔偿款项。

  2010年,自诉人孙某的丈夫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后孙某委托被告人张某代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2011年,张某代替孙某领取了16万余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后却并未告诉孙某。2014年,一直未拿到赔偿款的孙某找人打听,这才知道赔偿款早在三年前就被张某领走了。孙某在向张某索要该款无果后,毅然提起了自诉,以被告人张某涉嫌犯侵占罪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追究张某刑事责任并返还被侵占的赔偿款。

  法院审查立案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告知双方法律规定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张某这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于是向自诉人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并与自诉人孙某积极协商,达成了还款协议,先行贷款支付10万元,余款一年内还清,自诉人也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了谅解,并放弃了对被告人的指控。法院依法制作了刑事调解书,对双方协议予以确认,案件圆满地画上了句号,双方当事人均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