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公安局打掉一诈骗犯罪团伙
时间:2015-12-21 11:25:43 作者:邵光记 文章来源:法制时讯网 浏览量:293990

法制时讯12月21日(通讯员:刘维)讯:2015年12月16日,成武警方在湖南省浏阳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一举将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邹某其(男,59岁)、陶某希(男,49岁)、陶某武(男,41岁,以上三人均是湖南省浏阳市人)等三人抓获。

2014年4月23日,湖南省浏阳市烟花生产商陶秧成到成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称: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7日,陶秧成给成武县大田集供销社(发货单据系太田集供销社)邹其两车烟花,当时承诺2014年2月20日之前把钱结清,至2月20日陶秧成没有收到货款,找不到人手机也关机,到大田集供销社了解没有邹其这个人,被骗了两车烟花,价值24万余元。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工作,走访大田集供销社进行了解情况。

经查:2013年12月底,湖南省浏阳市烟花经销商邹某其、陶某希、陶某武三人到成武寻找商机。三人在宾馆闲聊时,陶某武对邹某其说现在商机有的是,但是他和陶某希不方便出面,陶某其问清如何操作后就同意了陶某希和陶某武的计划。原来陶某希、陶某武二人让邹某其冒充成武县烟花销售商,由陶某武出面联系其村的烟花生产商陶秧成,说山东有个烟花销售商“邹老板”要一批货(指烟花),问陶秧成愿不愿意做这笔生意。为了使陶秧成相信,陶某武还说他要随车运送一部分烟花挣点钱当牌。陶秧成见陶某武这么说便相信他说的是真事,便同意与“邹老板”做这笔生意。之后,陶秧成向陶某武要了“邹老板”的电话号码并与之联系。一星期后,陶秧成和陶某武带着货到了成武。到了成武后,“邹老板”将陶某武带的一万八千元的货款给陶某武时,陶秧成说他还有一批货能不能一起销掉,邹某其说可以,几天后陶秧成的侄子带了一车烟花到了成武,但“邹老板”在给陶秧成的货款条上写的是“邹其”这个假名字。当陶秧成向邹其催要货款时,邹其骗说等回到湖南以后再把货款打给他。但是等到陶秧成与邹某其约定结清货款时,发现他的电话已经停机,也找不到其人了。事后,犯罪嫌疑人邹某其、陶某希、陶某武三人将骗取的钱财分赃。

现犯罪嫌疑人邹某其、陶某希、陶某武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