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丹阳办事处旧城改造坑害百姓 赚钱敷衍塞责
时间:2016-04-01 16:40:01 作者:邵光记 文章来源:法制时讯 浏览量:258275

    中外法制网(调研员邵光记 新闻采编李俄平)4月1日讯:近日本网接到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庞楼社区居民晁月芹的哭诉,称在旧城改造中菏泽市丹阳办事处赚钱坑害百姓一事:遂派我网记者驱车进行了实地调查,暗访,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了解,晁月芹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编委会邵光记调研员多次电话联系菏泽市丹阳办事处杨传宏书记及办公室电话都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以下是晁月芹反映信函内容:

    反映人晁月芹系原下乡知青,现为退休教师,现住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庞楼社区,因其社区居民庞少其把其0.15亩宅基地强占,后经居委会书记庞子会调解,并于2007年元月16日办理了相关调解手续。菏泽市开发区政府于2013年元月13日称要旧城改造,并开始丈量,将晁月芹的宅基地又写在庞少其之子庞成海名下,编号9—6,11月8日开发区政府发给村户评估书,但没有晁月芹的评估书,其多次找政府并多次拿手续出示工作人员。2014年7月23日上午在拆迁指挥部的丹阳办事处书记朱家福、社区书记庞子会在场的情况下,晁月芹向其反映0.15亩的宅基地西边有长7米、宽4米的沟,一颗柿子、一颗梧桐树,有长7米宽1.5米的路,该情况庞子会也很清楚,同时朱家福书记也表示该给的都给予。分宅基地时每人3厘土地,庞成海9—6,7人0.21亩,现开发341.22平方,每人折合49平方,8月1日晁月芹到评估科反映0.15亩的评估手续,他们答复没有,晁月芹从电脑得知是0.15亩98.1平方,每人合20平方,应该是245.5平方,少给其100平方米,其中其宅基西边55平方米、沟、路、树都没计算在内,并质问是占有了这部分资产?并反映其所有的0.15亩宅基地没给其计算在内,没有公开、公示,是不平等的。现在晁月芹住在其三子家中,其宅基编号为8—5宅基地0.35亩240.83平方米,要钱770734元,征求其意见,晁月芹没有同意,2014年7月26日开发区政府强制把院墙捣歪,房顶瓦砸碎导致漏雨,人和财产处于危险状态,称开发区政府及部分人赚钱、欺压、坑害百姓,把居民的美好家园的房屋推到,开发结余的土地大、小坑、街道、路村,居民没得到任何钱。晁月芹多次到当地政府反映问题,至今没得到解决,晁月芹已年近70岁,多次到北京、济南上访,亦多次通过市长热线进行反映,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在不平等合理的情况下,在没有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开发区政府进行强制拆迁,严重侵犯了居民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中央纪委监察部通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指出,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础性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予以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该配套完善的尽快配套完善。
《条例》颁布前已经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但尚未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再组织实施,要依法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强制执行。通知要求,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农民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要督促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通知强调,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畅通被征地拆迁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征地拆迁。
   要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矛盾纠纷积累激化。要及时总结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力量进行宣传报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性事件,依法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本网将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