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警方在“猎狐”行动中促使一逃犯回国投案自首
时间:2016-06-08 08:37:52 作者:邵光记 文章来源:法制时讯 浏览量:225169

法制时讯6月8日(通讯员:刘维)讯:近日,成武县公安局通过加大对在逃人员的规劝力度,促使一国外涉嫌合同诈骗在逃人员王某(男,37岁,汉族,济南一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逃人员编号T3729244029992014020002)回国投案自首。

公安部开展“猎狐”专项行动以来,根据省厅、市局猎狐办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成武公安局经侦大队加大对“猎狐”专项行动逃犯的规劝工作,近日,涉嫌合同诈骗的外逃嫌疑人王某在政策的感召下,于2016年6月2日回国投案自首并告知了其预定的航班号,在此情况下我局向市局、省厅猎狐办汇报王某将要回国投案的情况,在省厅的统一部署及协调下,王某从阿联酋借道香港从济南机场入境,并顺利办理了入境手续,回国后主动到成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经查,2012年12月3日、12月12日,王某以济南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成武宏腾果蔬有限公司签订两份合同,共向成武宏腾果蔬有限公司购买了六个集装箱的大蒜经由青岛大港海关出口到阿联酋(4个集装箱,出口总价为132096.00美元)及巴基斯坦(2个集装箱),合同总价款1024000元,王某在支付了142389元货款后对剩余的881611元货款拒不支付。报案后,公安机关开展走访调查并多次督促王某归还剩余欠款,王某拒不到案,公安机关于2013年12月9日上网追逃,王某也于2013年12月25日出境前往阿联酋。近日,经侦大队加大逃犯的规劝工作,并多次深入王某家中对家属摆事实讲道理用身边的事例进行做劝解工作让其早日投案自首,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大队领导的努力下,王某答应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