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筹赌资诈骗15万元获刑4年
时间:2014-09-09 17:24:38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量:366242

齐鲁法制网8月26日讯(通讯员 张阳阳)因对赌博深深迷恋,荣成一男子宋某深陷输钱—诈骗—赌博—输钱—诈骗的怪圈不能自拔,最终债务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宋某也因诈骗罪被荣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现年26岁的宋某,原本在荣成一家石材公司从事挖掘机工作,但因好赌,整天沉迷其中,无心上班,2012年初宋某因赌博旷工被单位开除。被开除后的宋某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干起了“职业赌手”,很快工作期间攒下的老本便输得精光。正愁没赌资时,一个偶然机会宋某得知肖某儿子刚大学毕业在家待业没有找到工作,而肖某又急于给儿子找份好工作,宋某便计从心生,对肖某称自己将被公司安排到德国开挖掘机,其在公司的员工名额则可以转让给肖某之子,并且让肖某准备“活动费”以办理转任手续。肖某信以为真,先后三次带着9.8万元找到肖某“办事”。初试得手后,宋某拿着骗到手的钱财用于赌博,但岂料财运不济,骗来的钱也很快输光了,无钱可用的宋某想再“筹”些钱弥补。2013年10月,宋某又通过伪造的《土地租赁合同》与受害者赵某签订借款协议,从赵某处骗取5.2万元用于赌博。但纸终归包不住火,很快宋某的骗局被人识破,最终被抓获归案。

  荣成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宋某父亲能代其部分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宋某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