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宝马车行窃的盗贼
时间:2014-12-03 14:33:32 作者:邵光记 文章来源:成武县文亭派出所 浏览量:297351

法制时讯12月日(通讯员 邵明水)讯:2014年11月20日,成武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和刑警大队相互配合,依法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曹某执行逮捕。

曹某,男,现年24岁,济南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单县人但这个窃贼同其他窃贼不同,他是个开着宝马车行窃的“富裕

2014年8月1日晚23时许,成武县一处出租屋房主孙某办完业务回家,将九万元现金和一块“万国”牌手以及“LV包放在床头后熟睡第二天早晨起床时发现现金名表和包不翼而飞。因案情重大,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和刑警大队一起迅速展开侦查。民警走访了在此租住的房客,调阅了出租房院内和周边的监控,详细察看了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和行走的路线。因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戴着口罩,无法看清犯罪嫌疑人的真实面目,只能推断犯罪嫌疑人体态和发型。在进行案情分析时,民警发现该男子的体貌特征和在6月19日中午发生在先农坛街的一起白天入室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相符。该男子年龄在二十五岁左右,体态较胖,发型成“W”型,并且行窃时驾驶一辆银白色的轿车。两个案件可以并案。围绕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车辆和犯罪嫌疑人的特征,民警再次展开深入细致的排查。10月16日,在市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民警在单县一饭店内将在此陪女友吃饭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缴获作案用的宝马车一辆。经审讯,该男子交代其叫曹某,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济南一医疗器械公司担任业务员。因家境殷实,其父母为其买了一辆宝马车。其好吃懒做,出手阔绰,入不敷出,仅有的工资不能满足其挥霍,又碍于情面不好意思给父母要钱,于是就干起了的勾当20144月,曹某因盗窃被判缓刑七个月。但其不思悔改。因盗窃来钱快,出狱后曹某又操起老行当。自2014年6月以来,其先后驾驶宝马车窜至成武、单县等地盗窃作案六起,涉案价值达二十万元。盗窃得来的钱财已被其吃喝嫖赌挥霍一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真是:临金盆不知洗手入囹圄悔不当初。曹某入狱后痛哭流涕,但后悔已晚。(城关派出所 邵明水)